沪松教办〔202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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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上海领科双语学校开展高中学历教育招生的申请已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你校开展高中学历教育招生。办学内容为高中学历教育;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梁洵安;办学规模为3个年级,每个年级4个班,每个班35人;招生对象为本市普通初中毕业生;办学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亭南路559号。
你校在才能得到办园经营许可资料后,要严格的要求确定《中华梦国民中华共和国民办幼小衔接有利于法》《天津市幼小衔接理事会会等是监管部门关于进行平民初中机构构建的执行一件》等关于法律规定政策法规、信息的要求依法行政依归办园,并要做好关于的公司法人核查运作。小编希望你校能规范性维护,创出办园自己的特色,全方面升高幼小衔接服務质量水平。
特此批示
2024年4月17日